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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时间: 2026.03.28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和湖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4.建立健全“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5.针对现场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

6.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7.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加强对贫困地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制订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学校审定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各学科专业规范成立复试面试小组;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及突发问题,必要时及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核验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统筹安排复试(调剂)工作,做好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复试(调剂)信息,及时反馈受理结果;负责招生政策咨询与来电接听;组织确定复试内容与场地,严格做好复试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强化复试过程管理,审核拟录取结果,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面试小组

职责:确保复试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负责招生复试面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成绩评定。

4.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职责: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过程,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确保公平公正。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附件2。

四、复试基本条件

1.我院所有专业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复试分数基本线。

2.考生初试成绩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含调剂)分数线:总分>300分的,总分比国家A类考生控制线降20分;单科比国家A类考生控制线降5分。

4.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在开学报到时提供二甲医院的体检报告到招生单位。

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批次考生复试名单在复试前公布在学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公布的调剂工作细则确定)。

五、复试方式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六、调剂工作

1.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并符合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分数线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3)报考我院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1051)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我院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报考特种医学专业以临床医学(100201)、放射医学(100206)、法医学(100901)、医学影像学(100203)、预防医学(100401)等本科专业优先。

(4)在我院第一批复试中未录取考生不能按第一志愿的专业和代码进行调剂复试,调剂申请一经确认,不得更改,需按照调剂专业参加复试。   

2.调剂的基本程序

(1)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2)我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考生须于12小时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3)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要求及时缴纳复试费。自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24小时内未缴纳复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调剂复试完成后,学院将在官网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无误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七、复试安排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组织实施。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完成后,再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2026年3月27日—4月3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4月8日开通,我校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8日—4月24日,我院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调剂批次程序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1. 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全面资格审查,收取相关复印件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时间安排:一志愿考生请于2026年3月29日(周日)8:00-17:00进行资格审查;调剂考生根据调剂复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

资格审查地点: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5号楼(综合楼)4楼学术报告厅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初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未毕业自考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成人高考专升本在读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9)《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10)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原件。

(11)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12)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13)我院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考试缴费凭证纸质版)、诚信复试承诺书。

上述材料中除3、11、12项以外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其他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可视情况准予缓交。

2.心理健康测试

考生于资格审查当天应及时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测试操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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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评二维码

心理健康测试实施流程:

第一步:使用本人微信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默认密码是123456。

第二步:请考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其个人资料。

第三步:点击【测试】参与测评。

第四步:测试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复施测,完成之后提交试卷,显示“提交成功”即可。

3.体检

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入学时,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入学前三个月内均可)上交至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缴纳复试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和《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

第1步:用微信“扫一扫”,扫描“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二维码;

第2步:选择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

第3步:请各位考生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选择报考学院和专业信息;

第4步:点击“缴费”,选择支付的卡号,点击“支付”,按提示输入密码即可。(仅支持建行卡支付,可由他人代为缴费。研究生复试缴费不受理其他的缴费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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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二维码

考生缴费凭证纸质版提交我院存档,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5.复试内容及时间

【临床医学专业】

(1)专业笔试(权重20%):专业理论笔试,临床医学三基知识,考试方式:闭卷,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26年3月29日(周日)18:30—20:00 

考试地点:南华大学红湘校区第一教学楼(南华楼)212、312、412教室

(由科研与学科建设部统一组织请考生自行准备考试用2B铅笔和橡皮擦,需填涂答题卡);

(2)专业技能考核(权重30%):临床医学技能,包括一个必考题(心肺复苏),一个抽考题(体格检查),满分100分(必考题占40%,抽考题占60%)。

考试时间:2026年3月30日(周一)8点开始

考试地点:附一医院创新楼5楼(本院东门斜对面)临床技能中心二区

(除临床检验学由本学科组织外,其他学科由科研与学科建设部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权重50%):满分100分,分研究方向对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20分),本专业基础知识、前沿进展、专业实操、思政道德品质及综合素养(共80分)进行考察。

考试时间:2026年3月31日(周二)8点开始(由各学科组织实施)。

考试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药学专业】

(1)专业笔试(权重50%):复试的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

相关课程: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临床药学等专业课综合知识。

考试时间:2026年3月29日(周日)18:30—20:00

考试地点:南华大学红湘校区第一教学楼(南华楼)412教室

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科目为:药剂学、药理学)。加试满分为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及实践能力考核(权重50%):满分为100分,主要针对考生思政道德品质及综合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实践能力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时间:2026年3月30日(周一)8点开始

考试地点: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楼11楼C区药学部会议室

【特种医学专业】

(1)专业笔试(权重50%):复试的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参考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专业等笔试考核大纲,满分100分,闭卷考试。

(2)综合面试及实践能力考核(权重50%):满分为100分,主要针对考生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思政道德品质及综合素养;实践能力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一志愿上线考生研究方向调整

(1)我院在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第一批复试录取后,将在院官网上公布接受院内调整复试的研究方向及缺额指标。符合以下条件的一志愿上线考生,经本人申请,可以参加本院其他有缺额的研究方向进行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

a.第一批复试成绩合格(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一志愿上线考生。

b.未被报考研究方向录取、愿意接受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

c.按要求提交《院内专业研究方向调整申请表》。

(2)我院临床医学专业招生复试中专业理论、专业技能(除临床检验学外)考核未区分研究方向,故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不再重复考核,以第一轮考试成绩为准;参加调整复试的考生仅须在调整后的研究方向参加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依然按比例计算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专业综合面试的总成绩。

(3)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时间安排:

院内研究方向调整考生复试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2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八、拟录取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初试成绩A和复试成绩B按权重相加,得出综合成绩C。

(1)初试成绩A=初试总成绩/a。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

(2)临床医学专业复试成绩B为专业笔试、专业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按权重成绩之和,各部分占比为a(20%),b(30%)、c(50%)。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B=专业笔试成绩*a+专业技能成绩*b+专业综合面试成绩*c。

(3)药学专业与特种医学专业复试成绩B均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及实践能力考核按权重成绩之和,各部分占比为a(50%),b(50%)。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B=专业笔试成绩*a+综合面试及实践能力考核成绩*b。

(4)综合成绩C= A*60%+B*40%。

2.录取规则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a.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B<60分);

b. 加试成绩任意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c. 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d.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e. 体检不合格者;

(2)我院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在二级招生单位拟录取公示开始一周内向学校提交。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6年4月25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7)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8)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文件要求,非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考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也无法办理入学手续。如考生隐瞒规培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3.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院的复试工作由纪委监察室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按要求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

3.公示期内,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办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组责成有关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4.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联系电话:0734-8279018;电子邮箱:nhfykyb@163.com。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联系电话:第一临床学院                   0734-8279018    

学校研招办                      0734-8282310


附件1 南华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附件2 2026年南华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招生计划分配表



南华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