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澄清内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表需单独密封一份随响应文件递交”中的报价表是指是否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标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澄清公告为遴选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遴选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船山西路69号
邮 编:421001
联系人:肖老师 杨老师
电 话:0734-827940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